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改定親權事件暫時處分案】
  2022-06-02
判決日期:111年05月27日
判決主文
  1.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簡抗字第13號民事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發回最高法院。
  2. 其餘聲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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