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舉辦「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宣導說明會」,協助勞雇雙方瞭解新制內容及本部簡化措施。
明(115)年1月1日「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即將上路,勞動部於今(9)日特舉辦「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宣導說明會」,請全國性勞工、雇主團體廣邀所有事業單位及工會代表參加,針對育嬰留停以日申請及家庭照顧以時申請,在法制面及執行面提出說明並與出席人員進行交流。
勞動部說明,本次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內容為「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申請」及「家庭照顧假以小時計」,勞工得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合併不超過30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以及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放寬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說明會除介紹新制方案內容及因應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勞保及健保)申請程序簡化措施外,也針對即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的病假新規定進行權益說明,期協助事業單位更加瞭解。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本次活動共吸引逾500位報名參加,除了全國性及地區性勞雇團體外,還包括半導體、製造業、金融及保險業、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等各行各業參與,顯見事業單位對於保障勞工權益之重視。勞動部未來會持續辦理相關說明活動,協助企業了解最新政策。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方案懶人包、申辦問題、實務執行面或相關問答Q&A,詳情請至勞動部官網「建構友善生養職場專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nodelist)-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項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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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勞動部前進校園!扎根校園勞動教育,從年輕世代開始守護職場權益。
勞動部洪申翰部長今(11)日赴雲林縣麥寮高中,與500多名師生共同觀賞今年的「深植勞動概念-校園巡迴列車」最終場活動,這是為高中生量身訂做的勞動意識舞台劇《打工完全攻略》,全體師生在觀賞過程中與演員、歌手一同歡笑、哼唱,劇中所傳達的打工勞動權益與職場安全觀念,也在輕鬆有趣的氛圍中深植學生心中。
勞動部自105年起於全國國中小及高中職校園推動巡迴列車話劇表演活動,截至目前已走入超過589所學校,累計超過20萬名師生觀賞,廣受歡迎,學生在觀看後普遍能對勞動權益有更明確、具體的認識。
部長洪申翰致詞時分享自己在高中時期的打工經驗和心情,當時很希望多一點的收入,多一點零用錢,可以買一些球鞋和想要買的東西。洪申翰強調,打工除了能增加收入,也可以增加社會經驗,了解外面的世界長什麼樣子,但無論如何,最重要的是,要把自己的權益給顧好,不能被剝削,不要涉及到危險。立委劉建國也和同學分享,《職業安全衛生法》關於加強工安及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在本月初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希望能夠為台灣勞工的職場安全多一分保障,也期望勞動部能做好勞動教育宣導,讓年輕世代的勞工朋友充分了解。
勞動部表示,部分高中職學生已有開始打工的經驗,或者畢業後便直接進入職場,但由於日常理解勞動權益機會較少,往往對自身權益不甚瞭解。因此,勞動部希望學生能於在學期間即建立基本勞權意識,特別為高中生量身設計融合歌唱與舞蹈的勞動舞台劇,讓學生在欣賞活潑有趣的劇場演出時,自然而然理解到正確的勞動知識。
勞動部說明,舞臺劇中特別融入重要議題,例如職場霸凌防治、拒絕職場性騷擾、勞動契約簽訂注意事項、鼓勵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談團體協約、加班工時規範、投保勞健保等劇情,提醒同避免遭求職詐騙以及注意職場安全。希望學生透過戲劇演出,對勞動權益要有正確的認知,不要讓自己的權利被忽略了。戲劇中也提到115年最低工資調升至2萬9,500元,時薪調升至196元,提醒同學們如果去打工,也要注意雇主給薪是否有符合最低工資的要求。今日出席學生們非常地認真觀賞舞台劇的演出,在有獎徵答環節更踴躍搶答勞動相關問題,現場反應相當熱烈,為今年校園巡迴列車劃下完美的一幕。
勞動部表示今年舞台劇也進入小學表演,例如到南投縣山林圍繞的小學演出,小學生從觀賞中體會到《小兔踏踏上學去》舞台劇所傳遞的職業不分貴賤的意義,非常受到歡迎。各校觀賞表演的師生均給予正面回饋,演員感受到學生的肯定也演出得更加賣力,融入勞權意識的舞台劇,對學生的確有相當大的助益。
勞動部最後表示,國民勞動意識應從小扎根,期盼學校師生在觀賞勞動教育舞台劇,於歡樂、輕鬆的氛圍中理解正確的勞動觀念,並將舞台劇中傳遞的勞動價值與家人分享,促進全民勞權知能的提升,保障勞工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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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雇主應善盡與工會誠信協商義務,避免因違反誠信協商規定而受罰。
為穩定勞資關係及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自100年5月1日即依法組織「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下稱裁決委員會),聘請熟悉勞工法令與勞資關係之法律實務審判專家或教授擔任裁決委員,自100年至今(114)年11月底止,裁決申請案件計821件,已作成裁決決定計442件(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計247件;駁回170件;不受理25件)、和解成立計190件。
勞動部表示,經統計113年度受理44件之裁決申請案,其中有8件申請人自行撤回,另有8件經裁決委員會勸諭後和解,另有28件作成裁決決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10件;駁回18件)。另本年度截至11月底止,裁決委員會共收訖50件裁決申請案,其中有12件與團體協約協商資格或是團體協約程序爭議相關;相較112、113年度各僅有5件,本年度該類案件明顯增加了超過1倍。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以過去裁決案例分析,最常發生以下四種團體協商不當勞動行為類型,雇主應該要特別留意,不應發生類此不當勞動行為,影響勞資關係穩定:
協商資格爭議:協商資格如經地方主管機關協助確認後,雇主即應盡速展開團體協商,不應再行質疑工會的協商資格;
協商之一方未於60日內提出協商對案:過去曾有雇主僅以口頭方式與工會協調召開協商會議的時間,卻未正式提出協商對案,此種情形下仍會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雙方已進入實質協商惟資方卻片面實施協商方案內容:資方雖稱因認為此有助勞資關係和睦,惟實際上卻會造成減損工會實力,因而也會被認定是不當勞動行為;
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董事會或其他後續組織否決該協商共識:對於工會而言,協商過程漫長,工會實際付出極大成本及時間,且每次協商雇主都必須指派經授權之協商代表參與,雇主自不得協商完成後再以董事會否決等理由拒絕簽約。
勞動部最後提醒,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是維持勞資協商地位衡平的重要機制之一,如經裁決委員會認定雇主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時,勞動部皆會依法進行裁罰,要求雇主進行改善,且雇主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的行為,如同時涉及影響工會在招募、組織會員或進行工會活動時受有打擊,雇主則同時可能觸犯工會法第35條之相關規定,不可不慎。勞動部呼籲勞雇雙方在協商團體協約過程,應理性對話,雇主亦應尊重工會自主及合法運作,避免任何干預或打壓行為,如勞雇雙方有遭遇協商僵局或爭議,可優先透過地方政府的調解機制,迅速排解紛爭,促使雙方再度回到協商談判軌道上,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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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力推勞教從小扎根! 蔣萬安頒發兒童四格漫畫獎 肯定77校256件創意能量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舉辦「2025年兒童認識勞動權益四格漫畫徵件競賽活動」,今(9)日上午於市政會議舉行頒獎典禮,由市長蔣萬安頒發獎狀及獎金給獲獎師生。今年徵件活動共計有77校、高達256件作品參賽,蔣市長致詞表示,肯定勞動教育深耕校園的成果,期許勞動局與教育局持續合作,提升學子勞動素養,為未來職涯發展奠定基礎。
北市勞動局於2020年全國首創「兒童認識勞動權益四格漫畫徵件競賽活動」,力推於勞動教育向下延伸至國小階段,近6年來徵件數及參與學校數逐步提升。
蔣市長表示,顯見勞動意識的種子已逐漸在小學階段萌芽成長,不僅能啟發學生靈感,更促使教師將勞動教育融入繪畫教學,讓學生在理解勞動議題後進行發想創作,達到教學相長、一舉兩得的政策效果。本次所有得獎作品也將於明(115)年5月在「捷運中山站藝文廊」進行展出,另外也會製作得獎作品輯電子書放置於勞動局官網進行推廣,讓所有市民看見孩子們的優秀作品及勞動思維。蔣市長特別感謝,此次獲獎同學以及背後支持的師長與家長,學生表現的創意與巧思也讓市長驚艷,並強調勞動教育向下扎根的重要性,期許未來能持續透過教育體系的合作,培育具備勞動意識的未來公民。
另得獎教師也表示,此次勞動權益四格漫畫競賽活動極具意義,不但激發學生美術創意,也進一步思考生活中有關勞動面向的思維,希望活動能持續辦理。
勞動局表示,本次參賽作品呈現的議題相當豐富多元且具深度,除了基礎勞動法規、薪資權益、求職防騙、職場性別平權及職業安全衛生、友善家庭職場外,學童們更結合時事,透過畫筆描繪外籍勞工、外送員及保全人員等特定職位的辛勞與保障,展現對百工百業的關懷與感謝。
勞動局也特別強調,勞動意識應該從小培養,感謝學校及指導老師的支持,用心地將勞動教育融入繪畫教學中,協助啟發學生對勞動尊嚴及職場環境的認知與關心,相信持續透過融入式的教學,勞動教育校園扎根的效果將會更加顯現。
本次競賽分「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進行評選,各評定3名特優、5名優等、10名佳作及1名創意獎,得獎者分別可獲得獎金3,500元、2,500元、1,000元、1,500元及獎狀,另外指導教師也可獲得1,500元至500元不等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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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工請假新制1/1上路!病假不扣考績、全勤獎金按比例算,3大重點一次看
撰文者:中央社導
長榮航空孫姓空服員9月抱病執行勤務後病逝,勞動部查出有「不敢請病假」情形,後續規劃修改法規,保障勞工病假權。
勞動部昨天正式公告勞工請假規則,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今天表示,法規增訂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天者,雇主不得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有不利處分,另外也增訂全勤獎金扣發時,應按請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
黃琦雅舉例,假設勞雇雙方約定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新台幣3萬3000元,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勞工在某一個月請病假1天,其他工作日都有出勤,則該月全勤獎金扣發不得超過100元(3000元÷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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