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新修條文將於115年1月1日上路, 訓練單位應強化辦訓品質及管理,提升勞工安衛知能
為強化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讓勞工朋友們能在安全、優質的環境中學習,勞動部於114年9月4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並將於115年1月1日施行,以完備對外招訓單位管理制度,現行所有設立職訓機構對外招訓者,均須於116年底前重新經勞動部認可,方得繼續辦訓,並應建立自主管理制度,導入品質管理循環,確保訓練品質、持續精進,以積極提升受訓勞工安衛知能。
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勞工提升安全意識與工作技能的重要途徑。因訓練管理制度發展歷程不同,過去部分訓練單位未納入中央認可管理,如今訓練市場已趨成熟,為回應外界對制度一致性與品質控管的期待,此次修法透過制度整合與品質強化,讓勞工報名合法訓練單位的課程時,可以更安心、更有保障。
本次修法主要包括5大重點:一、將雇主及勞工團體辦訓比照非營利法人納入認可制度,應經認可方得對外招訓。二、現行對外招訓單位均應於1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可,屆期未完成者將不得繼續辦訓。三、對外招訓單位應建立PDCA(Plan-Do-Check-Act)自主管理制度,強化課程規劃、講師資格之審查遴選與訓練成效之評估。四、將評鑑與現行自主管理制度認可兩機制合併及持續推行對外辦理特定專業性訓練應經評鑑甲等以上之資格。五、訓練單位曾經評鑑且無效期者,應於5年內重新申請評鑑。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如需至訓練單位受訓,務必先確認是否為經勞動部認可之合格訓練單位,並建議優先選擇評鑑甲等以上者,訓練單位之相關資訊,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https://trains.osha.gov.tw/)查詢,或洽詢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統籌管理機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電話:02-2577-8806分機575、579、562,電子信箱:osha@mail.csf.org.tw)。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7015/post
二、預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勞工就業保障
為因應雙就業雙照顧、中高齡與高齡者促進就業政策,勞動部參酌各界意見及實務需求,研擬「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分別針對加保年齡、失業給付等待期條件、有條件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規定進行增修,期藉由本次修法,進一步增進被保險人給付權益,協助提升勞工就業技能,穩定就業,強化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
本次修法主要重點說明如下:
一、擴大加保年齡:現行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為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隨著近年政府推動中高齡、高齡者促進就業、延緩退休相關政策,年逾65歲繼續在職場上工作,未領取勞保等老年給付的勞工,仍可能面臨非自願失業的風險,失業後有必要給予失業給付等保障,讓勞工可以維持一定期間的基本經濟生活,故在加保年齡部分,刪除65歲投保年齡上限之規定,以提升高齡勞工就業安全保障。
二、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等待期條件:現行失業勞工欲請領失業給付,需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過14日推介就業期間,未能順利媒合到工作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時,自第15日起發給失業給付。依照國際勞工組織第168號公約,發給失業給付等待期建議以7日為原則,故本次參酌該公約精神,規劃將現行失業給付等待期條件,由14日縮短為7日,讓失業勞工能更迅速地領到給付,減輕失業期間的經濟壓力。
三、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1個月之規定:現行針對有親自育嬰需求之雙親,就業保險提供各最長發給6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的平等,本次增訂規定,讓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皆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於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依規定各再請領第7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四、簡化行政救濟層級:現行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對於就業保險核定的案件結果有爭議時,必須於收到處分翌日起60日內申請爭議審議,對於審議結果不服時,可於審定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如不服再提起行政訴訟。考量現行爭議審議會之委員涵蓋法學及社會保險等各領域代表,已具備相當專業性及代表性,且組織與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相當,故本次規劃增訂審議結果視同訴願決定,如有不服時,得逕行提起行政訴訟之規定,除簡化行政救濟層級,縮短民眾提起行政訴訟之等待時間外,亦兼顧憲法保障之訴願權。
五、提高促進就業經費提撥比率:近年國際情勢變遷快速,且本項促進就業措施經費之預算數及執行數,已高於本保險年度應收保險費10%。為因應勞動市場及就業政策之變動,適時調整現有或新增措施,以提供各項促進就業措施,協助被保險人提升就業技能,穩定就業。本次規劃將第12條促進就業經費之提撥比率,由現行就業保險年度應收保險費10%,提高至20%。
六、增列名譽行政罰規定:為督促投保單位遵循勞動相關法規,本次增訂違反《就業保險法》經處以罰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姓名、違反事實及處分金額等資訊之規定。
七、配合實務運作修正之其他事項:為實務運作情況,本次也會配合修正就業保險之保險人組織名稱,以及定明投資運用管理業務之執行單位等,並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之修正,及最低工資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施行,修正所援引之法律名稱及名詞等規定。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本草案除公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外,也同步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刊登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https://laws.mol.gov.tw)。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預告期間提供勞動部,以周延法制作業,強化勞工之保險權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7117/post
三、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自114年12月15日至115年1月2日止委託土地銀行受理勞保被保險人紓困貸款
1.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自114年12月15日至115年1月2日止委託「臺灣土地銀行」受理勞保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案,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165%,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符合申貸資格者可透過網路、臨櫃或郵遞等方式申請。
2.本貸款申貸資格如下: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115年1月2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3.詳細申請規定及洽詢電話如附件。
4.臺灣土地銀行入口網站(另開新網頁)
5.附件:土地銀行單位一覽表
6.洽詢電話: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3166240/post
四、整理包/請病假全勤獎金不能「一刀砍」!2026勞工請假新制重點一次掌握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不幸病逝後,促成病假制度改革推動,勞動部針對《勞工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包括勞工一年內請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為不利之處分;請病假扣全勤獎金要依比例計算,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勤獎金怎麼扣?家庭照顧假怎麼請?《聯合新聞網》為您整理新制內容重點,讓您一次掌握自身權益。
病假新制4大重點
.明定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為不利之處分。
.考量勞工舉證困難,課予雇主於勞工釋明遭受不利處分之事實後,應負舉證責任。
.雇主考核時應以勞工之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作為考量。
.勞工請普通傷病假,其全勤獎金之扣發,應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208386
五、最低工資補貼 7.5萬家企業受惠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
明年最低工資月薪將調至二萬九五〇〇元,因應美國關稅衝擊,勞動部昨公告委託經濟部產發署辦理的「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本次補貼鎖定製造業,推估約有七萬五〇〇〇家企業受惠,以二〇二五年營收相較前一年度減少達一定比率,再依據最低工資聘僱人數定額補貼,除了本勞外更首度納入移工,預算額度二十億元,實施細節仍待產發署訂定。
因應關稅衝擊 首納外籍移工 鎖定製造業 預算20億元
勞動部推估,此次七萬五〇〇〇家企業,以最低工資聘僱移工人數約有三十八萬人、本國勞工二〇八萬人,本勞占比達八十四%,但這些企業明年聘僱的最低工資勞工人數目前未知,且需實際營收減少達到補貼標準,雇主才可依聘僱人數獲得補貼。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736507 |